
9月28日,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举行第189期“经济每月谈”,围绕综合整治“内卷式”竞争,专家学者展开广泛讨论。
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王一鸣看来,“内卷式”竞争的基本特征是价格“逐低”,而非技术“竞高”。没有竞争就没有市场经济,但“内卷式”竞争是恶性竞争、零和博弈,市场参与者都付出了更高成本,但得到的回报却远低于成本。从本质上讲,“内卷式竞争”是在科技创新尚未突破的情况下,企业依赖现有技术生产同质化产品,其产量增长速度持续超过市场容量扩张速度带来的无序竞争。
“内卷式”竞争的负面影响,体现在微观、中观、宏观各个层面。微观层面,“内卷式”竞争导致企业陷入低价恶性竞争,利润普遍下滑,甚至出现“劣币驱逐良币”的现象。中观层面,“内卷式”竞争导致产业生态恶化,比如一些头部企业、大型企业通过延长供应商账期转嫁成本,就是生态恶化的表现之一。宏观层面,“内卷式”竞争加剧供需总量失衡。这种失衡同样反映在价格水平上。截至2025年8月,居民消费价格指数(CPI)连续30个月在零值线上下波动,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(PPI)连续35个月同比负增长,GDP平减指数已连续9个季度为负。总之,“‘内卷式’竞争抑制了社会创新活力,扭曲了资源配置,造成社会资源浪费,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背道而驰。”王一鸣说。
“内卷式”竞争是怎么形成的?王一鸣认为,首先,从宏观层面看,有效需求不足是“内卷式”竞争的一个重要因素。近年来,我国经济在供给侧增速换挡和潜在增长水平下降的同时,需求侧也因劳动力绝对数量减少和老龄化进程加快发生深刻变化。世纪疫情对供需两侧都造成巨大冲击,但对需求侧的冲击更大。加之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整导致居民家庭资产负债表受损,居民消费行为更趋谨慎;地方政府债务压力逐步显性化,抑制投资需求扩张,需求侧扩张速度明显放缓。从外部环境看,随着我国制造业占全球比重的提高,以及国际上贸易保护主义加剧,通过扩大出口实现供需平衡的外部压力也在加大。
从中观层面看,部分行业出现供需结构性矛盾。与过去产能过剩主要涉及钢铁、煤炭、水泥、氧化铝等传统产业不同,本轮产能过剩主要体现在新能源汽车、锂电池、光伏等新兴产业领域,一些企业由于产品功能、生产工艺、服务模式趋同,难以形成差异化竞争,从而采取低于成本价的方式进行恶性竞争。
从微观层面看,市场出清机制不健全,导致一批僵尸企业被迫滞留市场,因其维持运转的生存成本低于行业新进入者,使其可以通过极限的低价策略来参与竞争,从而加剧市场的恶性竞争。
从政府层面看,一些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出台各种优惠政策,造成土地、劳动力等要素价格扭曲,人为压低了企业运营成本,加剧了产能过剩。此外,我国长期实行的生产导向的财税体制,导致地方政府重生产、轻消费,使得消费的增长往往跟不上供给的扩张。
王一鸣认为,破解“内卷式”竞争需要综合施策:
第一,供需两端要协同发力。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,一方面通过扩大内需来消化产能,另一方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淘汰落后产能。新时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,在于建立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,适度提高产业集中度,推动供需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动态平衡。
第二,营造良性竞争的产业生态。技术创新、产业升级是企业拓展市场空间,防止低水平同质化竞争的根本出路。推动企业竞争由价格“逐低”转向质量“竞高”,核心在于引导企业提升创新能力,形成以创新驱动为核心的高水平竞争,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微观基础。
第三,发挥质量和标准引领产业升级的作用。围绕产业链关键产品制定分级分类标准,推动有关推荐性国家标准转为强制性国家标准,优化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制度,激励企业对标先进,避免陷入低端价格竞争。
第四,完善市场监管。细化对超低价竞争的判定标准与监管规则,有效识别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的价格竞争行为,依法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价格监管,规范市场秩序。
第五,规范地方政府行为。实施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,落实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,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。规范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行为,将招商引资工作重点从拼政策优惠转变到优化营商环境、提高服务水平上来,形成规范招商、良性招商的新模式。
第六,强化行业自律。实践证明,部分行业协会通过自我协调开展行业调节,取得较好成效。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进去产能,提升市场自我调节能力,政府要做好引导和督导工作。
第七,支持企业“走出去”。鼓励企业通过海外投资、产能合作拓展国际市场配资股票网站,建立全球化生产网络。有关方面加强引导,推动企业有序“走出去”,提高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经营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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